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文集

1 神學論著 · 論恩典 · biblesupport.com
第三章 恩典原則如何源於上帝的靈
03

第三章 闡明恩典的原則如何源於上帝的靈

一、我們已經闡明,這神聖的、屬神的原則,其根本和總括而言,在於屬神的愛,它藉著聖靈(三位一體中第三位格)的影響,以上帝的能力在靈魂中產生,這在聖經中得到了充分的證明。

重生是藉著聖靈:約 3:5-6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又約 3:8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靈魂的更新是藉著聖靈:多 3:5 —「祂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上帝將祂的靈放在我們裡面,賜給我們一顆新心:結 36:26-27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遵行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使死的靈魂活過來是藉著聖靈:約 6: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成聖是藉著上帝的靈:帖後 2:13 —「上帝從起初就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著聖靈的成聖和對真理的相信,可以得救。」羅 15:16 —「使外邦人所獻的祭,因著聖靈成聖,可以蒙悅納。」林前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彼前 1:2 —「照著父上帝的預知,藉著聖靈的成聖,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心中一切的恩典都是聖靈的果子:加 5:22-23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弗 5:9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因此,上帝的靈被稱為恩典的靈(來 10:29)。

這種恩典的本質是藉著上帝聖靈的直接影響而產生的教義,不僅在聖經中有所教導,而且在理性上也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上,人們似乎有一種強烈的傾向,不相信並反對上帝聖靈直接影響人心,或者盡可能地減少和使其變得微不足道和遙遠,並盡可能地將其隱藏起來。然而在我看來,真正的美德和聖潔自然會激發一種偏愛(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支持這種教義;當靈魂處於最卓越的狀態,並最活潑地實踐美德——愛上帝並以上帝為樂時——它自然而然地會想到上帝親切地將自己傳達給它,並與它相交,彷彿它看見上帝對它微笑,賜予它並與它交談;如果它不這樣想上帝,反而認為上帝與它之間沒有直接的交通,這將極大地抑制它靈魂的聖潔感動,並對它的喜樂造成極大的損害。

沒有任何充分的理由可以解釋為什麼人們會有這種內在的傾向,否認上帝與受造物之間有任何直接的交通,或者盡可能地減少這種交通。人們有一種奇怪的傾向,要把上帝從世界中驅逐出去,或者盡可能地將祂隱藏起來,並且在任何方面都不願與祂直接和明顯地打交道。因此,許多方案被提出來,以排除、減輕或將上帝在人心中的任何影響力推到遙遠的地方,例如伯拉糾主義者、蘇西尼主義者等的方案。因此,那些將許多歸因於聖靈直接影響的教義,被如此多地嘲笑,稱之為狂熱、狂想、怪誕和精神錯亂;但沒有凡人能說出為什麼。

如果我們毫不費力地承認上帝最初直接創造了整個宇宙,並使其從無中存在,並且每一個獨立的事物都歸因於全能者直接的、自願的、任意的行動,那麼我們為什麼要費力地假設祂仍然與祂所創造的事物有直接的關係,並且上帝在祂所創造的萬物中仍然有任意的影響力呢?

如果對受造物的任何部分來說,這樣假設是合理的,那麼對於理性受造物來說更是如此,他們是僅次於上帝的最高級受造物,他們最直接地為上帝而造,以上帝為他們最直接的元首,並為他們最關切的事務而受造。尤其是在這最高級別受造物的最高卓越之處,以及他最像上帝、最親近上帝、以上帝為他最直接的對象之處。

在我看來,最合理的假設是,當我們在存在的秩序中上升時,我們最終將直接來到上帝,即第一因。無論我們在哪方面上升,我們都在時間和繼承的秩序中上升。

二、聖經將心中這神聖的、屬神的原則,不僅說成是來自聖靈,而且說成是屬靈的。因此,救贖的知識被稱為屬靈的悟性:西 1:9 —「我們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上,滿心知道上帝的旨意。」同樣,上帝聖靈的影響、恩典和安慰被稱為屬靈的福氣:弗 1:3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因此,賜予任何恩典的益處被稱為賜予屬靈的恩賜:羅 1:11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獻給上帝的聖靈果子被稱為屬靈的祭:彼前 2:5 —「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上帝所悅納的屬靈祭物。」而屬靈的人在聖經中與蒙恩的人意義相同,有時指那些深受恩典影響的人:林前 2: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他。」林前 3:1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能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加 5:1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而有恩典的心思在聖經中被稱為有屬靈的心思:羅 8:6 —「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關於這一點,有兩件事需要注意。

1. 心中這屬神的原則之所以被稱為屬靈的,並非因為它位於人的靈魂或屬靈部分,而非身體。它之所以被稱為屬靈的,不是因為它與人靈魂的關係,而是因為它與上帝聖靈的關係,因為它源於聖靈。事物之所以不被稱為屬靈的,並非因為它們不屬於身體而屬於人的靈魂,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在前面提到的經文(西 1:9)中,恩典或聖潔的悟性被稱為屬靈的悟性。這裡的屬靈悟性,不能指其位於靈魂中的悟性,以區別於位於身體中的其他悟性,因為所有的悟性都位於靈魂中;而事物之所以被稱為屬靈的,是因為它們與上帝聖靈的關係,這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的後半部分最為清楚。在那裡,我們有兩個表達,一個緊接著另一個,顯然意義相同:林前 2:13-14 —「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教導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教導的言語,將屬靈的事解釋屬靈的人。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而屬靈的人是指有聖靈的人,這在上下文(林前 2:10-12)中也同樣清楚:「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同樣,林前 2: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這顯然是指有聖靈的人「參透萬事」,正如我們在前面經文中所見。因此,人被稱為體貼聖靈,不是因為他們體貼與人的靈魂或精神有關的事物,而是因為他們體貼與上帝聖靈有關的事物:羅 8:5-6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2. 必須注意的是,當聖經將心中所成就的這神聖的救贖恩典原則稱為屬靈的時,這個表達所指的並非僅僅或主要是它來自上帝的靈,而是它具有上帝的靈的本質。有些屬血氣的人心中有許多事物是來自聖靈的影響,但它們絕不是聖經意義上的屬靈事物。上帝的靈使屬血氣的人知罪(約 16:8)。屬血氣的人可能擁有普遍的恩典、普遍的啟示和普遍的情感,這些都來自上帝的靈,如來 6:4 所示。屬血氣的人有時會受到上帝聖靈普遍運作和恩賜的影響,因此上帝的靈被說成與他們爭戰,他們被說成抵擋聖靈(徒 7:51),使上帝的聖靈擔憂和憂傷(弗 4:30;賽 63:10),上帝被說成離開他們,就像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一樣:撒上 16:14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然而,屬血氣的人在任何程度上都不是屬靈的。屬血氣的人與敬虔的人之間巨大的區別似乎在於,前者是屬血氣和屬肉體的,而後者是屬靈的;屬血氣的人完全缺乏屬靈的東西,以至於他們對此一無所知,其原因是因為他們不是屬靈的(林前 2:13-15)。事實上,有時那些普遍的、奇蹟般的聖靈恩賜被稱為屬靈的,因為它們來自上帝的靈;但大多數情況下,這個詞似乎專指聖靈在靈魂中的恩典影響和果子,這些影響和果子與屬血氣的人所擁有的聖靈的普遍影響不同,其區別在於,這種在靈魂中的救贖恩典不僅來自聖靈,而且它也分享了它所來自的聖靈的本質,而聖靈的普遍恩典則沒有。因此,在聖經語言中,事物被稱為屬地的,因為它們分享了屬地的本質,分享了地的本質;同樣,事物被稱為屬天的,因為它們的本質與天上的事物相符;因此,心中救贖的恩典被稱為屬靈的,並因此與聖靈的所有其他影響區分開來,因為它具有上帝的靈的本質。它分享了那靈的本質,而聖靈的任何普遍恩賜都沒有這樣做。

但這裡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即:

問:救贖的恩典如何分享它所來自的聖靈的本質,以至於因此被稱為屬靈的,從而將其與聖靈的所有其他果效本質上區分開來?因為每一個果效在某方面都具有其原因的本質,而屬血氣的人所擁有的普遍的定罪和啟示在某些方面具有上帝聖靈的本質;因為在這些普遍的啟示中存在著光、悟性和對真理的確信,因此它們具有上帝聖靈的本質——也就是說,一種辨別的靈和真理的靈。然而,救贖的恩典,因其被稱為屬靈的,彷彿因此與聖靈的所有其他恩賜區分開來,似乎以某種非常特殊的方式分享了上帝聖靈的本質。

為了清楚地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做兩件事:1. 我們必須牢記前面已經說過的救贖恩典的本質,以及我已經闡明其本質和精髓所在,以及所有救贖恩典在根本上和總括上所包含的,即屬神的愛。2. 我們必須思考聖經所啟示的,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作為上帝聖靈的本質,在這種性質的探討中,我不會超越我認為聖經清楚地引導我的地方。上帝的話語當然應該是我們在如此超越理性及我們自身觀念的事務上的準則。

在此我會說——

(1.) 我認為聖經充分啟示了聖靈是一個真正的神聖位格;因此,我們應該將祂視為一個獨立的位格代理者。祂經常被提及為一個位格,以位格的特徵和位格的行動啟示出來,並且聖經談到祂作為一個位格被作用,聖經清楚地將一切適當表示一個獨立位格的事物歸於祂;儘管「位格」這個詞在聖經中很少使用,但我相信在英語中沒有一個詞能如此自然地表達聖經所啟示的永恆三位——父、子、聖靈——的區別,就像說他們是獨一的上帝,卻是三個位格一樣。

(2.) 雖然所有神聖的完美都應歸於三位一體的每個位格,但聖靈卻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被稱為「愛」(A)ga/ph),這個詞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中被翻譯為「愛」。神性或神聖本質被一次又一次地稱為愛:約壹 4:8 —「不愛的人就不知道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又約壹 4:16 —「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但神聖本質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被稱為愛,因為它以聖靈的形式被呼出並存在;這可以從這些經文的上下文看出,例如在同一章的約壹 4:12-13 —「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為祂將祂的靈賜給我們。」這兩節經文的論證是相同的:在第 12 節,使徒論證說,如果我們裡面有愛,我們裡面就有上帝;在約壹 4:13,他藉著我們裡面所住的愛是上帝的靈來闡明這個論證。這表明前面的論證是成立的,如果愛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知道上帝確實住在我們裡面,因為使徒假設上帝的靈就是上帝,這是一個被承認和接受的事實。聖經在其他地方也充分教導我們,上帝住在聖徒裡面的方式是藉著祂的靈,藉著他們成為聖靈的殿。在這裡,這位使徒教導我們同樣的事情。他說:「我們知道祂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祂將祂的靈賜給我們」;這顯然是為了解釋前面經文所說的——即上帝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祂的愛住在我們裡面;而這愛,他之前在約壹 4:8 告訴我們,就是上帝自己。之後,在第 16 節,他更充分地表達了這一點,即上帝住在聖徒裡面的方式——即因為這愛住在他們裡面,而這愛就是上帝。

同樣的意義也以同樣的方式在前面一章的最後幾節中表達出來。在前面的經文中,從第 18 節開始,使徒談到愛是真誠和蒙上帝悅納的真正標誌,他在最後一節總結說:「從此就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裡面,是藉著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我們在使徒保羅的著作中也有非常類似的內容。

加 5:13-16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這裡最明顯的是,使徒在加 5:13-15 中所勸勉和敦促的——即他們應當在愛中行事,以免給肉體滿足的機會——他在第 16 節中明確解釋為,他們應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偉大的豪威先生在他的《論基督徒利益在末世前的繁榮狀態》一書第 185 頁中提到了這一點,該書由埃文斯先生出版。他的話是:「順著聖靈而行,是特別著眼於這種愛的實踐;正如你們可以比較加 5:14-16 所見。全律法都包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他指的是第二塊法版的所有律法)。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與這種愛相反,或因缺乏這種愛,或從相反的原則而來),只怕要彼此消滅了。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注意這個推論),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順著聖靈而行,就是在這種愛的實踐中行事。」

因此,正如上帝的兒子被稱為上帝的智慧、悟性和道(箴言 8 章;路 11:49;約翰福音 1 章開頭),並且正如神學家所表達的,是上帝的位格性智慧;同樣,上帝的靈被稱為上帝的愛,並且可以同樣有根據和恰當地稱為上帝的位格性愛。我們在蒙愛的門徒的著作中讀到這兩者——道(Logos)和愛(A)ga/ph),兩者都被稱為上帝(約 1:1;約壹 4:8-16)。一個是上帝的兒子,另一個是聖靈。約翰一書中說上帝是兩件事——光和愛:約壹 1:5 —「上帝就是光。」這是上帝的兒子,祂被稱為上帝的智慧和理性,以及祂榮耀的光輝;在同一封書信的第四章中,他說:「上帝就是愛」,他將此應用於聖靈。

因此,聖經中聖靈的象徵是鴿子,這是愛的象徵,在異教世界中也一直被視為如此(眾所周知),並被他們的詩人和神話學家所使用,這可能部分源於這種鳥的本性和習性,也可能部分源於挪亞方舟的故事傳統,那隻鴿子在上帝的忿怒在洪水時期如此可怕地顯現之後,帶來了和平與愛的訊息。這種鳥在聖經中也被用作愛的象徵;就像上帝將它派去給挪亞,帶著橄欖葉回來,傳達和平與愛的訊息一樣,在雅歌中也經常出現:歌 1:15 —「你的眼好像鴿子眼」;歌 5:12 —「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鴿子眼」;歌 5:2 —「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求你給我開門」,以及那首歌中的其他地方。

上帝樂意選擇這隻鳥作為祂聖靈的特殊象徵,在聖靈所曾或將要施行的最大職事或工作中——即膏抹基督,這位聖徒全教會的偉大元首,從這位元首,這聖潔的油降到所有的肢體,以及祂衣裳的邊緣,如同那澆在亞倫頭上的甜美寶貴的膏油,亞倫是基督的偉大預表。正如父上帝當時將祂愛的聖靈無限量地傾倒在子身上,所以當時肉眼所見的——即一隻鴿子降下並落在基督身上——所象徵的,與當時向子所宣告的意義相同——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是我的愛子,我將我所有的愛傾倒在祂身上,我的本質完全以愛流向祂。參見太 3:16-17;可 1:10-11;路 3:22;約 1:32-33。

這是對教會元首和我們的大祭司的膏抹,因此,古時膏抹亞倫和其他預表性大祭司的聖膏油,是舊約中最傑出的聖靈預表。這聖油因其柔和流動和擴散的性質,以及其無與倫比的甜美和芬芳,最恰當地代表了屬神的愛,或那作為神性的靈,以無限的愛和喜悅被呼出或流出並輕柔地降下。它被提及為聖潔之愛的恰當代表,據說它像頭上的寶貴膏油,流到鬍鬚,就是亞倫的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它來自橄欖樹的果實,眾所周知,橄欖樹一直被用作愛或和平的象徵,這可能源於鴿子帶給挪亞的橄欖枝,作為上帝恩惠的標誌;因此,橄欖枝和帶來它的鴿子都象徵著同一件事——即愛,這特別由橄欖樹的寶貴油所預表。

上帝的愛首先是愛祂自己,祂無限的喜悅在於祂自己,在於父與子彼此相愛和喜悅。我們經常讀到父愛子,並喜悅子,以及子愛父。在這兩位格之間無限的愛和喜悅中,包含了上帝無限的幸福:箴 8:30 —「那時,我在祂旁邊為工師,日日為祂所喜愛,常常在祂面前歡樂。」因此,既然聖經表明上帝的靈是上帝的愛,那麼聖靈就以某種無限超越我們一切理解的方式,從父和子而出或被呼出,因為神聖的本質完全流出並以無限純潔的愛和甜美的喜悅從父和子被呼出;這就是那從父和子的寶座流出的生命水純淨的河,正如我們在啟示錄第 22 章開頭所讀到的;因為基督自己告訴我們,生命水或活水是指聖靈(約 7:38-39)。啟示錄中的這生命水河顯然與以西結書中聖所的活水相同(結 47:1 等);這條河無疑是上帝喜悅的河,或上帝自己無限喜悅的河,如詩 36:7-9 所說:「上帝啊,你的慈愛何其寶貴!世人投靠在你的翅膀蔭下。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這裡所說的上帝喜悅的河與下一句所說的生命源頭是相同的。在這裡,正如前面所觀察到的,生命水根據基督自己的解釋就是聖靈。這上帝喜悅的河也與上帝殿裡的肥甘,即前面經文所說的聖所的聖油相同,也與上帝的愛,或上帝寶貴的慈愛相同,如前面經文所說。

我之前曾提到,聖經充分啟示了基督住在聖徒裡面的方式是藉著祂的靈住在他們裡面,在這裡我想指出,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的禱告中,似乎將祂住在他們裡面的方式說成是藉著父愛祂的愛住在他們裡面:約 17:26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這位寫這福音書的蒙愛門徒,特別注意到這一點,以至於他後來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一次又一次地談到愛住在聖徒裡面,以及聖靈住在他們裡面是同一件事。

此外,聖經在許多地方似乎將基督徒的愛說成與他們裡面的上帝的靈相同,或者至少是聖靈在靈魂中最主要和最自然的呼吸和行動。因此,羅 5:5 —「因為上帝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西 1:8 —「也把你們在聖靈裡的愛告訴了我們。」林後 6:6 —「藉著忍耐、恩慈、聖靈、無偽的愛。」腓 2:1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慰,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

因此,聖經引導我們得出這個結論,儘管我們無限地無法理解它如何發生,但正如上帝的兒子是上帝位格性的道、觀念或智慧,由上帝所生,是祂自身無限完美、實質性的形象或觀念(如果這裡有適當的機會,可以從聖經中非常清楚地證明);同樣,聖靈以某種無法言喻和不可思議的方式,從父和子而出,並被呼出,藉著神聖的本質完全傾瀉和流出,以那無限強烈、聖潔和純潔的愛和喜悅,不斷地、不變地從父和子被呼出,首先是彼此之間,其次是向受造物。因此,以一種不同的存在或位格流出,其方式對我們來說是完全無法解釋和不可思議的,而這就是那傾瀉在天使和聖徒心中的位格。

因此,我們可以解釋為何聖經中屢次提及父愛子,子愛父,卻從未提及父或子愛聖靈,或聖靈愛他們。這是因為聖靈本身就是神聖的愛,是父與子之間的愛。由此也可解釋,我們經常讀到父與子對世人的愛,特別是對聖徒的愛;但我們從未讀到聖靈愛他們,因為聖靈是上帝與基督的愛,這愛首先是彼此之間所發出的,其次才流向受造物。這也很好地解釋了使徒保羅在書信開頭,經常祝願恩典、憐憫與平安來自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卻從未提及聖靈,因為聖靈本身就是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愛與恩典。祂是神性全然以無限、實質、有智慧的愛所發出的:首先從父與子彼此之間發出,其次自由地流向受造物,從而成為一個獨特的位格存在。

神性的聖潔與幸福都存在於這愛之中。正如我們已經證明,所有受造物的聖潔本質上和總括而言都存在於愛上帝和愛其他受造物之中;同樣,上帝的聖潔也存在於祂的愛之中,特別是父與子之間完美而親密的合一與愛。然而,從父與子所發出的聖靈,正是這種合一的紐帶,正如祂是父與子之間、上帝與受造物之間、以及受造物彼此之間所有聖潔合一的紐帶。這一切似乎都由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21節開始的禱告所表明。因此,這愛的聖靈是「全德的聯絡」(西 3:14),貫穿於天上地下所有蒙福的團契或家庭,包括作為家庭之首的父,以及子和祂所有作為子的門徒、後裔和新婦的聖徒。上帝的幸福也存在於這愛之中;因為無疑,上帝的幸福存在於祂對自己的無限之愛和喜悅之中;換言之,存在於箴言 8:30 所說的父與子之間無限的喜悅之中。父與子彼此之間的這種喜悅,與他們彼此之間所享有的滿足之愛是不可區分的,而愛最本質地存在於此,正如前面所觀察到的。神性的幸福,如同所有其他真正的幸福,都存在於愛與團契之中。

因此,上帝的靈,即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經常被稱為聖靈,彷彿「聖潔」這個稱謂以某種方式特別屬於祂,這只能解釋為上帝的聖潔存在於祂之中。祂不僅像父與子一樣無限聖潔,祂更是上帝聖潔的本質。父與子的聖潔存在於發出這聖靈之中。因此,祂不僅被稱為聖靈,也被稱為聖潔的靈:羅 1:4——「按著聖潔的靈性」。

因此,基督在約翰福音第七章解釋為聖靈的「活水」或生命水之河,在前面提到的詩篇(詩 36:8)中被稱為「上帝樂河」;因此,基督受膏的聖油,我已證明是聖靈,被稱為「喜樂油」:來 1:9——「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由此我們得知,上帝的豐盛存在於聖靈之中。豐盛,如聖經中此詞的用法,透過查閱提及此詞的經文便可輕易看出,意指任何人所擁有的美善。如今,上帝所擁有的美善最直接地存在於祂對自己的喜樂和滿足之中。客觀而言,它確實存在於父與子之中;但它最直接地存在於對這些元素的滿足之中。然而,上帝的豐盛存在於神性的聖潔與幸福之中。因此,人藉著領受聖靈,或讓聖靈住在他們裡面,就被稱為「分享上帝或基督的豐盛」。基督作為中保的豐盛,在於祂領受聖靈「沒有限量」(約 3:34),因此祂被稱為擁有「神性一切的豐盛」,「有形有體地居住在祂裡面」(西 2:9)。而我們,藉著從基督領受聖靈,並分享祂的靈,就被稱為「從祂的豐盛裡領受了恩典,而且恩上加恩」。又因為這聖靈,即上帝的豐盛,存在於上帝和基督的愛之中;因此,我們藉著認識基督的愛,就被稱為「充滿了上帝一切的豐盛」(弗 3:19)。因為我們認識基督的愛,是藉著那愛住在我們裡面,如約壹 4:13 所說;因為上帝的豐盛存在於聖靈之中。因此,我們與父上帝和子上帝的相交,在於我們擁有聖靈,即他們的靈。因為與他們任何一位相交或團契,就是與他們一同分享他們在合一與團契中的美善和豐盛。因此,我們讀到聖徒與父和子有團契和相交;但從未讀到他們與聖靈有團契,因為聖靈是他們所分享的共同美善或豐盛,他們的團契就存在於此。我們讀到聖靈的交通;但不是與祂交通,這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

當人們在某種共同的美善中彼此分享時,就被稱為彼此有交通;但任何人被稱為擁有某物的交通,是就他們與他人共同分享的那個事物而言。因此,在使徒的祝禱中,他祝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和聖靈的交通或分享」。所祝願的福氣只有一個——即聖靈。分享聖靈就是擁有父的愛和子的恩典。

從以上所述可知,聖靈是所有美善的總和。祂是上帝的豐盛。神性的聖潔與幸福都存在於祂之中;而受造物一切真正的可愛與幸福,都存在於與祂的交通或分享之中。人們在此世所擁有的一切恩典與安慰,以及他們來世的一切聖潔與幸福,都存在於羅 15:30 所說的聖靈的愛,以及羅 14:17、徒 9:31、徒 13:52 所說的聖靈中的喜樂。因此,太 7:11 所說的——「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在路 11:13 中則如此表達:「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無疑,兩位福音書作者所表達的內容是一致的:將聖靈賜給求祂的人,與將好東西賜給求祂的人是同一回事;因為聖靈是所有美善的總和。

由此,我們能更好地理解三位一體位格的經綸,正如其在救贖事工中所扮演的角色,並顯示了參與此事的每個位格的平等性,以及應歸於他們每位的同等尊榮與讚美。因為這項工作,榮耀歸於父與子,因他們如此深愛世人。榮耀歸於父,因祂如此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下,這子是祂一切的喜悅,是祂無限的客觀幸福。榮耀歸於子,因祂如此愛世人,甚至捨棄自己。但同樣的榮耀也應歸於聖靈,因為祂是父與子的愛,這愛首先流向上帝,其次流向基督來拯救的選民。因此,父與子的愛顯得越奇妙,聖靈就越應得榮耀,因為那奇妙而卓越的愛就存在於祂之中。

這顯示了父的無限卓越之處:子如此喜悅祂,並珍視祂的尊榮與榮耀,以至於當祂決意拯救罪人時,祂無限地謙卑自己,寧願如此,也不願世人的救恩損害那尊榮與榮耀。這顯示了子無限的卓越與價值,父如此喜悅祂,以至於為祂的緣故,祂願意放棄自己的;是的,甚至接納那些本應受到祂無限惡待的人進入恩寵。這兩者都顯示了聖靈無限的卓越,因為祂是父與子彼此之間的喜悅,這喜悅透過這些事顯明是如此偉大而無限。

以上所述表明,在這件事上,我們對每個位格的依賴是平等的。父認可並預備救贖主,祂自己接受所購得美善的代價,並賜下那美善。子是救贖主,也是為所購得美善所獻上的代價。而聖靈就是所購得的美善;因為聖經似乎暗示,聖靈是基督為人類所購得的一切的總和(加 3:13-14)。

基督為我們所買贖的,是使我們能與上帝在祂的美善中有交通,這美善在於分享或擁有聖靈的交通,正如我所闡明的。所有蒙贖者的福氣,都在於分享基督,他們的元首和救贖主的豐盛,我已指出,這豐盛在於分享那沒有限量賜給祂的聖靈。這是受造物從真葡萄樹所汲取的生命汁液。這是澆在頭上,流到肢體的聖油。基督為我們買贖了我們應當享受的愛:但上帝的愛在聖靈的發出中流淌;祂為他們買贖了上帝的愛與喜樂應當住在他們裡面,這是藉著聖靈的內住。

聖徒今世所有屬靈美善的總和,就是他們裡面活水的泉源(約 4:10),以及從他們裡面流出的活水江河(約 7:38-39),那裡告訴我們這就是聖靈。而來世所有幸福的總和,就是從上帝和羔羊寶座流出的活水江河,這就是上帝喜樂的河,就是聖靈,聖靈在聖經中常被比作水、雨露、江河和洪水(賽 44:3;賽 32:15;賽 41:17-18,與約 4:14 比較;賽 35:6-7;賽 43:19-20)。

聖靈是聖徒所買贖的產業和基業,這從聖徒今世所擁有的一點點聖靈被稱為那買贖產業的憑據(弗 1:13-14;林後 1:22,林前 5:5)可見。這是我們將來要完全擁有的憑據。聖靈是所有福音應許的重大主題,因此被稱為應許的聖靈(弗 1:1)。祂被稱為父的應許(路 24:49)。

聖靈是福音中所有應許美善的總括,我們便能輕易看出使徒詢問的力量:加 3:2——「我只願從你們學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因此,在救贖的提供中,我們的美善是從上帝那裡買贖的,是上帝買贖的,而上帝本身也是被買贖之物。如此,我們一切的美善都源於上帝,藉著上帝,並在上帝之中,如羅 11:36 所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並在祂裡面 [如林前 8:6 中 ei/V 的翻譯];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我們一切的美善都源於父上帝,藉著子上帝,而一切都在聖靈之中,因為祂本身就是我們一切的美善。因此,上帝本身就是祂子民的份和所買贖的產業。如此,上帝是救贖這件事的始終。

如果我們對聖靈的理解不超過通常的假設,那麼聖靈在救贖工作中的榮耀在任何意義上都不及父與子;這項工作的榮耀也不屬於祂同等的部分。僅僅是將所買贖的福氣應用於我們,或直接賜予我們,在買贖之後,這相對於其他兩個位格而言是次要的——相對於基督付出無限代價買贖,基督獻上自己為祭以獲取這福氣,這只是一件小事;相對於父上帝將祂無限寶貴的兒子獻上為我們作祭物以獲取這美善,這也只是一件小事。但根據現在的假設,存在著平等。成為上帝奇妙的愛,與父和子施行奇妙的愛是同等的;成為被買贖之物,與成為買贖它的代價是同等的。代價與用那代價買來的東西在價值上是相符的;而成為所提供的卓越益處,與提供這樣一個卓越的益處是同等的。因為歸於賜予福音者的榮耀,源於禮物的卓越與價值,因此榮耀與益處的卓越性是相等的。所以,作為那卓越益處的位格,與賜予這樣一個卓越益處的位格擁有同等的榮耀。

現在回到主題:從聖經中關於聖靈本質的觀察,可以清楚地理解為何聖徒心中的恩典被稱為屬靈的,以區別於聖靈在人心中的其他果效。因為由此可見,聖徒內在的神聖原則具有聖靈的本質;正如上帝的靈的本質是神聖的愛,同樣,神聖的愛就是聖徒心中那聖潔原則的本質和精髓。

上帝的靈可以在屬血氣之人的心靈上運行並產生果效,即使他們沒有恩典,就像祂在協助屬血氣的良心和對罪與危險的確信時所做的那樣。上帝的靈可以在無生命的事物上產生果效,就像古時祂運行在水面上。但祂只在聖徒心中那些聖潔的果效中,以祂自己的本性傳遞聖潔。因此,只有那些聖潔的果效才被稱為屬靈的;而只有聖徒在聖經中才被稱為屬靈的人。

人的自然能力和原則可以藉著上帝的靈在他們心靈上的運行而得到幫助,使他們能夠發揮那些或多或少自然發揮的行為。但聖靈在其中絲毫沒有以祂自己的本性(即神聖的愛)來傳遞自己,就像祂運行在水面上時一樣。

因此,我們也能更容易地接受和理解聖經中似乎教導我們關於心中恩典的教義——即它無非是上帝的靈本身居住並運行在聖徒心中——對這些事的思考將會闡明:

(1.) 聖經不僅稱恩典為屬靈的,而且稱之為「靈」。

(2.) 當聖經稱恩典為靈時,所指的是上帝的靈;恩典之所以被稱為「靈」,無非是將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聖靈的名歸於它。

1. 這聖潔的原則在聖經中常被稱為「靈」。約 3:6——「從靈生的就是靈。」在此,我們已證明「肉體」和「靈」是指心中兩種對立的原則,即敗壞和恩典。同樣,在加 5:17 中,「肉體」和「靈」顯然是指相同的事物——「因為情慾與聖靈相爭,聖靈與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這裡作為基督徒不能做他們所願意做的事的原因,顯然與羅馬書第七章後半部分給出的相同原因是一致的。那裡給出的原因,是肢體的律與心靈的律相爭;因此,肢體的律和心靈的律,與加拉太書中的肉體和靈是同一回事。是的,在羅馬書第八章開頭的同一段話中,在同一語境下,它們也被稱為肉體和靈:「如此,這在基督耶穌裡,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就沒有定罪了。」使徒在這裡顯然是指他前一章結尾所說的兩個彼此相爭的對立原則,他在此處稱之為肉體和靈,就像他在加拉太書中一樣。

這在接下來的經文中更加清楚:「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這裡,前一節經文中所稱的「肉體和靈」這兩件事,在本節經文中被稱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和「罪和死的律」,顯然仍然是指前一章最後一節經文中所說的我們心靈的律和罪的律。使徒在第八章繼續將厭惡和恩典稱為肉體和靈(第4-9節,以及第12、13節)。這兩個原則在太 26:41 中也被稱為相同的名稱——「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毫無疑問,這裡的肉體和靈與羅馬書第七、八章和加拉太書第五章(比較這裡和這些地方關於肉體和靈的說法)所指是同一回事。再次,這兩個原則在加 6:8 中也被稱為相同的詞。如果將此與前一章的第18節,以及羅 8:6 和羅 8:13 比較,無人會懷疑每個地方所指是同一回事。

2. 如果仔細觀察聖經中將恩典稱為「靈」的地方,就會發現這是將聖靈,即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歸於聖徒心中那神聖的原則,彷彿他們心中的那原則無非是上帝的靈本身,與靈魂聯合,並在其中活著、運行,藉著運用和提升其能力來發揮作用。

羅馬書第八章就是如此,這從羅 8:9-16 顯然可見——「你們卻不在肉體裡,乃在聖靈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等等。「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等等。

在這裡,使徒充分解釋了他為何如此頻繁地將聖徒心中那聖潔的原則稱為「靈」。他的意思是,上帝的靈本身居住並運行在他們裡面。在第9節,他稱之為上帝的靈,在羅 8:10 中稱之為基督的靈。在羅 8:11 中,他稱之為基督在他們裡面。他稱之為使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住在他們裡面;在羅 8:14 中,他稱之為上帝的靈。在第16節,他稱之為聖靈本身。林前 2:11-12 也稱之為上帝的靈。因此,我們所觀察到的,那根本上和本質上由神聖之愛構成的聖潔、神聖的原則,無非是那無限神聖之愛的傳遞和分享,這愛就是上帝,神性在其中永遠地發出;並存在於蒙福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因此,真正的救贖恩典無非是上帝的愛——也就是說,上帝,以三位一體中的一個位格,將自己與受造物的靈魂聯合,作為一個生命的原則,居住在那裡,並以祂自己的本性,藉著人的靈魂能力,以自然原則的方式發揮作用。

我們可以回顧並更充分地理解使徒約翰所說的「上帝是愛」,以及「住在愛裡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還有「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以及「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祂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這些話的含義。

藉此,我們也能理解使徒彼得在彼得後書 1:4 中所說的,聖徒成為「神性」的「分享者」是什麼意思。他們不僅分享一種在某種意義上可稱為神性的本性,因為它符合上帝的本性;而且神性本身在某種意義上也居住在他們裡面。那聖潔而神聖的愛居住在他們心中,並與人的能力如此聯合,以至於它本身成為一種新本性的原則。那愛,是上帝的本真語言和靈,如此居住在他們的靈魂中,以至於它以自己的本性,在運用那些能力時,以他們裡面自然或生命原則的方式發揮作用。

這向我們展示了聖徒如何被稱為「聖靈的殿」。

藉此,我們也能理解聖徒如何被稱為「分享上帝的聖潔」,不僅因為他們分享上帝所賜的聖潔,而且分享上帝自己所擁有的聖潔。因為前面已經指出,上帝的聖潔存在於那神聖的愛之中,上帝的本質真正地流淌於其中。

這也向我們展示了如何理解我們的主當祂談到祂的喜樂在聖徒中得以滿足時所說的話:約 17:13——「現在我往你那裡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這是藉著那神聖之靈的內住,我們已證明這靈是父上帝和子上帝彼此之間無限的愛與喜樂。在約 17:13 中,祂說祂已將祂的話語告訴門徒,「為要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在約 17:26 中,祂說:「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

這就是基督與信徒靈魂之間生命聯合的奧秘所在,正統神學家對此多有論述,基督的愛——即祂的靈——實際地與他們靈魂的能力聯合。因此,它在運用他們的能力時,恰當地活著、行動並發揮其本性。藉著這愛在他們裡面,祂就在他們裡面(約 17:26),因此經上說,林前 6:17——「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因此,聖徒被稱為活著,「卻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 2:20)。他們靈魂中屬靈生命的應許,無非是基督自己的靈。因此,他們靠著祂的生命而活,就像身體的肢體靠著主的生命而活,就像枝子靠著根和樹幹的生命而活一樣。「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 14:19)。「我們已經死了,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西 3:3)。「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西 3:4)。

藉著基督之愛的內住,與基督的聯合有兩種方式。首先,因為它源於基督,是基督的靈、生命和豐盛;其次,因為它向基督行動。因為它的本質就是對祂的愛和心靈的聯合。

因為上帝的靈作為一個生命的原則或新生命的原則居住在靈魂中,所以它被稱為「生命的靈」(羅 8:2),以及「叫人活著的靈」(約 6:63)。

上帝的靈是靈魂中的生命原則,就像生命之氣在身體中一樣:結 37:5——「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結 37:9-10 也是如此。

聖徒心中恩典的原則,與進入這些身體的氣息被描繪為對吹拂在他們身上的風的分享一樣,是上帝的靈,即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恰當的傳遞或分享。先知說:「氣息啊,從四方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過來。」現在這正是同一股風和同一口氣;只是這些身體需要它作為一個生命的原則,否則它們就會死亡。因此,基督自己藉著向門徒吹氣,並將祂的氣息傳給他們,來代表祂的靈的傳遞(約 20:22)。

我們在談論這類事物時,常用「恩典的原則」這個詞。我認為靈魂中沒有其他恩典的原則,只有聖靈本身居住在靈魂中,並作為一個生命的原則在那裡運行。將恩典的習慣說成是一種自然傾向,即藉著神聖之光的首次傳遞在靈魂中產生,並作為首次之光的自然和必然結果,這在某些方面似乎帶有錯誤的觀念。確實,在首次之光中恩典的首次運用,藉著恩典和上帝的約,有助於未來的行為,作為一個持久的原則;但不是藉著任何自然力量。賜予一次恩典的啟示或恩典的行為,或一千次,並沒有恰當的自然傾向來導致未來持久的恩典習慣;除了藉著神聖的設立和約之外,沒有其他方式。但所有後續的恩典行為,都必須像第一次一樣,直接地,並且在所有意圖和目的上,都同樣來自上帝的靈在靈魂上的直接運行;如果上帝將祂的靈從靈魂中取走——所有恩典的習慣和行為都會像房間裡的蠟燭被拿走時光線立即消失一樣,立即停止。沒有人擁有恩典的習慣居住在他裡面,除非他擁有聖靈居住在他的殿中,並以生命原則的方式與他的自然能力聯合運行。因此,當他們行出恩典時,用使徒的話來說,「不再是他們,乃是基督在他們裡面活著」。確實,上帝的靈與人的能力聯合,其運行方式非常像一個自然原則或習慣。因此,一個行為為另一個行為鋪路,從而使靈魂穩定在聖潔行為的傾向中;但這是藉著恩典和約而為,而不是出於任何自然必然性。

因此,聖經中似乎將上帝的靈視為居住在人身上的品質。所以他們被稱為屬靈的人;就像我們說一個有德行的人,我們將德行視為這個人的品質。聖靈本身是心中真正美德的唯一原則。因此,真正有德行與屬靈是同一回事。

這不僅適用於地上聖徒心中的美德,也適用於天上聖徒完美的德行與聖潔。這一切都完全在於上帝聖靈在他們習性中的內住與運行。墮落前的人類亦是如此;蒙揀選、無罪的天使亦是如此。我們已經表明,上帝的聖潔與幸福在於聖靈;因此,上帝在天上或地上每一個聖潔或真正有美德的受造物的聖潔與幸福,都在於與同一位聖靈的相交。

信仰問答